首页 总网滚动 高层之声 工作要闻 地方频道 三大建设 政法动态 法学园地 媒体之声 政法文化 法治云南
怒江州法学会召开一届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6-09-30 09:26:00 责任编辑:符晓

   9月24日,怒江州法学会组织召开一届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会议听取了州法学会一届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怒江州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5个工作制度,增免了一届理事会部分理事,选举产生了新的一届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法学会工作。

  会议由怒江州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永平主持,怒江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文辉,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强云、怒江州国家安全局局长吴宏飞、怒江州委组织部副部长潘文权、怒江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倪家荣应邀出席会议,怒江州法学会一届一次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和各县党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参加会议。

  会上,新当选的州法学会会长李文辉对进一步做好全州法学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注重把握大势、围绕大局、着眼大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问题意识、群众意识和实干意识,切实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奋发有为的状态和敢于担当的精神,乘势而上、尽力而为,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二是要准确把握自身职能定位,努力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中体现更大作为。要善于把握时代脉搏,自觉树立问题导向,坚持立足怒江、研究怒江、服务怒江,大力推进法学理论研究、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实践活动,加大法治宣传,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学习,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法治建设实践。三是要准确把握自身建设的新目标,努力在加强组织建设、发挥职能优势上更加奋发有为。要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实现“有人才支撑、有机制保障、有成果转化、有工作影响”的目标,不断推动全州法学会建设的创新发展。(黄绍祥)

Copyright 2010-2016 版权所有: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技术支持:云南力诺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