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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隆重表彰2016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个人
发布时间:2017-03-02 16:40:00 责任编辑:符晓

  2016年,普洱市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和谐普洱建设,在其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个人,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2月28日,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市委、政府隆重表彰了2016度普洱市涌现出的14位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个人。会上,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尧贵宣读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个人的决定》,市委书记卫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洪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尧贵、市政协副主席罗维祥等领导为受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2016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个人颁发了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

  普洱市此次共表彰见义勇为先进群体3个、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名,分别授予“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对受市级表彰做出重大贡献的宁洱县李云荣、白文军等4人先进群体和镇沅县杨安振、杨正华等4人先进群体各奖励3万元;对受市级表彰做出较大贡献的墨江县段春梅、白云辉先进群体奖励1万元;对受市级表彰奖励的毕庆华、何朝贵等4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0元;此次表彰共计发放奖金9万元。市委政府希望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勇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真正使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深入推进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张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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