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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和法律:岩香囡的两把“尺子”
发布时间:2013-12-12 10:16:05 责任编辑:

                    
    在今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表彰了1000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景洪市勐旺乡司法所岩香囡就是其中一个。
   
    当岩香囡手捧金灿灿的奖匾回到家乡,有人问他:“你一个普普通通的基层司法干部,是如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又是用什么方法得到如此褒奖的?”这位老实巴交的傣族汉子淡然地说:“我工作几十年,做人民调解工作用的只是两把尺子:良心和法律。”

    岩香囡是景洪市司法局勐旺司法所所长兼勐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担任勐旺乡调委员会主任15年来,始终坚持走村串户,开展法律宣传,排查矛盾隐患,调处民间纠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了全乡群众的赞扬。他先后两次被评为“全省百佳司法助理员”称号,被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普法先进个人,连续3年被州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

    服务大局促发展

    岩香囡始终把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化解乡里发生的各种纠纷矛盾。从《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那一年起,岩香囡起早贪黑,走村串户,指导建立了全乡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带领调解员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面对勐旺乡经济发展对法律的需求,岩香囡主动争取乡党委政府支持,在全乡开展了集体经济合同统一监管工作,要求全乡涉及土地使用权流转、集体林地发包、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等行为都要由司法所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审核、把关,并统一存档,有效避免了一些纠纷。近5年来,勐旺司法所调处化解了各类民事纠纷465多起,防止矛盾激化30多起,制止群众械斗12起,调解率达100%,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了99%以上;引导当事人办理各类公证65余件,协助43名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服务。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制宣传单、开展法制讲座等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先后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单5.6万份,进行法律咨询240人次,开展法制讲座263场次,赠送法律知识读本3500余本。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岩香囡还大胆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率先提出了建立“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站”的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农村得到延伸。这一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 

   法理结合化纠纷

    调解中,面对当事人恐吓、辱骂、责难,岩香囡总是怀着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凭着真诚和耐心,寻求当事人的理解,等待事态控制后,再按照法律规定和调解程序一步步地调处。他坚持以真心、耐心、细心对待当事人,以法律、道德教育人,以深入细致、不厌其烦的工作态度感化人。他常说的一句话是:“真心耐心细心,其实就是良心”。2012年5月,该乡兰凳村村民王某和高山村村民张某发生土地争执,王某不慎将张某打伤。张某家聚集了46人来到王某家,扬言要将王家房屋推到。接到报案后,岩香囡火速赶往30多公里外的现场,连续3天住在村里,不厌其烦地做张家人的思想工作,使当事人情绪稳定下来。在乡、村干部的大力协助下,历时近半个月时间,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2013年4月,岔河村农民王某某等人用拖拉机堵住贩运西瓜的车辆,双方召集数十人,发生了肢体冲突,事态一触即发。接到消息,岩香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稳定当事人情绪,调查了解发生纠纷的原因。通过耐心劝解、依法调解,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已的鲁莽和错误,达成了和解协议,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无私奉献终不悔
    岩香囡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他仍坚守岗位,常年奔波忙碌,无暇顾及家庭和亲人。妻子埋怨他:“你总是没有白天黑夜地干,家里事也不问。”朋友也劝:“别再干吃苦受气的活了,退了休跟我们合伙做生意吧。”面对这些劝说,他总是淡淡地一笑:“我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当公务员就得尽职尽责干好工作,对得起这份工资,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在几十年如一日的调解工作中,岩香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法律和事实,以人性化的调解方式,打开当事人的心结,这是岩香囡调解成功率高的秘诀,也是他受到辖区群众信赖、尊重的重要原因。正如他所说:“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又是党多年培养的干部,不能高高在上,处理问题要公平、公正,群众才会信服,一要对得起良心,二要不违反法律”。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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