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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检察院:突出打造控申亮点品牌
发布时间:2018-01-22 11:18:00 责任编辑:符晓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勐腊县检察院被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继2016年被最高检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后,又一次被授予荣誉。同时,这也是该院连续3届获此殊荣。

  该院控申科克服人少事多等困难,突出打造控申亮点品牌,将文明接待贯穿于控申检察工作的始终,在自身规范化建设、品牌亮点打造及执法办案、队伍素能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成绩。

  该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连续4年在我州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科室和干警先后荣获“集体三等功”“先进集体”“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多项表彰;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成为我州检察系统惟一一家连续9年3届保持这一荣誉的单位。

  强组织、建队伍,塑造便民利民新形象

  继2010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次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后,院党组把“文明接待室”创建作为全院的特色亮点工作来抓,不断强化对控申检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创建工作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日常工作,把创建工作的每一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该院坚决摒弃控申部门是养老边缘部门的观念,安排年轻干警到控申队伍中进行锻炼,并从反贪、公诉、侦监等部门调配精通业务的骨干充实到控申部门,不断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知识化、专业化水平。目前,该院控申科现有的3名专兼职干警均为法律本科文化,平均年龄38岁。

  该院克服经费紧张等困难,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有效保证了信访秩序,保障了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沉下去、接上来,畅通群众诉求新通道

  2013年至2015年,针对涉法涉诉改革新情况,该院成立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该院完善制定了《控申科工作职责》《文明接待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措施》等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接访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结合“全国文明接待室”考评要求,该院规范日常接访,提升接访工作水平。推行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工作模式,院领导每周三轮流到举报中心接访,对重要信访件,召开党组会及时探讨研究化解。同时,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健全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办理案件的操作流程。

  该院积极与勐腊县相关部门建立外部信访工作协作机制,通过走访社区、村寨,将控申接待窗口前移,与其他部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从源头解决信访难题,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该院切实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存在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办案风险。

  按照“检调对接”相关要求,该院协调公诉部门寻找合适案源,主动联系勐腊县司法局,就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责任部分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2013年8月,该院收到勐腊县公安局移送的犯罪嫌疑人梭某、杨某、尖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该院从以人为本、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破损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及时告知3名犯罪嫌疑人可申请对该案民事责任部分进行调解。经3名犯罪嫌疑人申请,该院正式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并与勐腊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开展工作进行讨论、交流。在该院协助、监督下,勐腊县司法局选派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经过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书》,并签字确认。该院结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重办案、增业务,挖掘控申工作新亮点

  对受理的案件,该院坚持严格慎重审查,准确认定事实证据,并把息诉工作贯穿于控申检察办案的始终,公开透明办理各类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涉检矛盾纠纷的化解,确保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3年来,该院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5件。其中,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8件,不服法院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12件,办理审查结案息诉案件5件,改变原处理决定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无一件被上级检察院复查纠正,未出现申诉人不服复查决定继续缠访或越级访问题。

  对于新增业务,控申科及时与民行科沟通,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民行科;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剖析案情,讲明为何不符合受理条件,从思想源头上解决当事人法律认识错误问题,有效杜绝监督类信访案件的发生。

  针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群众多次举报未进行调查的举报线索,该院控申干警加强与自侦部门的沟通,按程序开展初核工作,并为自侦部门移送有价值的举报线索。3年来,该院共开展举报初核案件24件,移送立案2件。

  重细节、送温情,构建为民司法新举措

  为更好地做好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司法救助工作,该院成立了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保证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针对广大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不了解、不知情的情况,该院控申干警多方打听是否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渠道。

  该院在检察环节还创立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扶助、社会帮助的“四位一体”的司法救助机制,使救助方法多元化、效果最大化。2013年至2017年,该院共办理刑事申诉案34件、司法救助案11件,发放救助金19.7万元。

  2016年刚入冬,30多岁的傣族妇女依某带着一个3岁的孩子来到该院接待室,向接待检察官述说了她不幸的命运。依某说,自己经历了3段感情、两次婚姻,被其中一名恋人陈某伤害,面部、头部多处受伤,现是四级残疾。案件的发生使她们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父母为了给她医治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了10余万元外债。原案被告人陈某未向依某作出任何赔偿,现在她一个单身母亲要抚养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生活十分艰辛。

  获悉此情况后,该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被害人依某一家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金4.81万余元,有效缓解了一家人的生活困难。

  修内功、练服务,打造为民检察新气象

  近年来,该院控申科不断加强干警业务学习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每月业务学习活动,积极打造学习型科室,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提升之路。

  3年来,该院组织干警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学习和自学,完成专题业务调研6次,编写信息简报34篇。其中,3篇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10篇文章被州级以上刊物采用,提升了干警的理论水平,提高了控申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化解各种矛盾的方法与技巧。(赵建军 玉坎丙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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