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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检察初心 履行维护公平正义使命
发布时间:2017-11-27 10:07:00 责任编辑:符晓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许绍政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201710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强调不忘初心,就是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无论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无论到达多么光辉的未来,都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

  不忘初心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这是任何国家、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大至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小至每一名共产党员,都概莫能外。四川省雅安市委原书记徐孟加在忏悔录中说到“我曾经是一个高举理想主义旗帜的热血知青。怀着对改革开放的一腔热情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89年正式成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辛勤的汗水侵润了梦想的土地,我不觉得累。”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说“我从一个钢铁工人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背负着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但后来放松了要求,价值观出了问题。如果时间能倒流,我应该做两袖清风、心无旁骛干事业的人,我以前确实是这样一个人”。为什么有的人不改初衷,不忘初心一路前行直达圆满,而周永康、徐孟加、刘铁男之流却逐步落伍掉队、腐化堕落,葬送了自己的前程?因为他们在觥筹交错、迎来送往、钱权钱色交易中,渐渐忘却了初心,丢掉了底线。

  作为检察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们既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又是人民检察官,我们的初心蕴含在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里,也蕴含在“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的检察官誓词中。我们肩扛法律监督的职责,背负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手持法之利剑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这既是我们的初心,也是我们的责任。带着这份初心,我们要始终坚定人民立场,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矢志不渝做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中保障党和人民的事业行稳致远。

  一、铭记忠诚初心

  古往今来,忠诚都是中华民族一种崇高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俗话说“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忠诚之心、忠烈之义、忠信之举流淌于中华五千年历史长河。在儒家文化盛行的古代,有屈原跳江殉国以示忠君,有文天祥留取丹心守护亡国,有岳飞精忠报国勇战沙场,无数著名将领、仁人志士用行动展现忠诚;在革命战争年代,有董存瑞手托炸药舍身为国,有刘胡兰宁死不屈慷慨赴义,有邱少云严守纪律壮烈牺牲,一代又一代的革命者用生命镌刻忠诚;在新时代发展的进程中,有“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焦裕禄,有“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的孔繁森,有“大公无私、坚守信念、一生奉献”的杨善洲,这一批批的好干部们用责任书写忠诚。对于当代检察官来说,忠诚的内涵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其中,忠于党是政治前提,忠于国家是法定义务,忠于人民是根本归宿,忠于法律是本质要求。我们要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法治观点和价值观念,充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真正使检察机关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最大力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铭记为民初心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才能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检察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必须牢记人民性这一根本属性,把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裁决者,使各项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我们要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坚持以法治为引领,重点打击诸如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侵害民权民益的犯罪,让民众安居乐业。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要积极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对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站在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高度,加大对破坏资源环境犯罪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民生民利。

  三、铭记公正初心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又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当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偶有发生,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甚至直接影响到党执政地位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近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共同纠正了杜培武故意杀人案、钱仁风投毒案、卢荣新故意杀人、强奸案等一批冤假错案,让正义得到了彰显。但是,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因此,作为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我们要更加积极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虚假诉讼、裁判不公等问题。要严格执行证据规则,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更好保障人权。要敢于排除干扰、秉公司法,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规定,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情况出现,严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铭记清廉初心

  古人云“正人必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清正廉洁是一种思想作风,一种人格力量,也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更是检察人员的“生命线”。作为法律监督者,检察官自身是否清廉,不仅关乎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和检察公信力,同时影响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则会祸害一方。作为检察官,我们要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在深入学习和实践锻炼中努力磨练我们职业素质、职业操守,以检察工作纪律、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今年发生的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我们敲响了一记重重的警钟,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不为金钱所动,不畏权势,纯洁朋友圈,净化社交圈,加强监督的底气、力度和实效,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地履行检察权,做到以清正心,以正用权,以廉自律,以洁修身,用自身的清正廉洁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初心是激情的象征,唯有此心长存,才能结出硕果,检察工作亦是如此。我们要常怀一颗检察“初心”,牢记身上肩负的使命,不忘对党、国家和人民许下的誓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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